科技与LGPD(巴西个人数据保护法)
个人数据治理及与业务责任相匹配的科技合同安排。
符合LGPD要求首先需要了解所处理的数据、处理目的以及相关主体。控制者(controlador)是对数据处理作出相关决策的一方;处理者(operador)则代表控制者行事。具体定性取决于实际业务情况,不同业务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并不仅凭合同中所使用的名称即可确定。同意是可能适用的法律依据之一,其使用应结合处理目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加以评估。
相关法律服务涵盖科技合同、隐私政策、数据主体权利行使程序,以及数据共享和跨境传输的分析。安全及事件响应机制须纳入治理体系,并明确相应职责和记录要求。数据保护负责人(encarregado)履行其自身职能,并不能替代数据处理主体。相关法律工作还涉及数据留存、删除以及在新产品中使用数据等问题,力求使提供给数据主体的文件与机构实际执行的流程保持一致。
法律服务范围
- 处理目的及法律依据的法律梳理
- 处理主体与科技服务商之间的合同安排
- 数据主体权利及事件治理
合同是否可以将决定数据使用方式的一方界定为处理者?
合同中使用的名称并不会自动优先于事实情况。每一主体的角色应依据其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实际作出的决策和开展的活动来判断。
编辑日期:2026-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