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
创新型企业投资轮次文件及出资工具的拟定。
一轮风险投资须明确出资与股权份额、风险及控制权之间的关系。直接投资、可转换借款及其他工具在转换前后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巴西创业公司法律框架(第182号补充法)规范了部分不立即计入注册资本的投资情形,但其适用取决于法定要件及具体业务特征。该工具的商业名称并不能替代这一法律评估。
法律咨询工作涉及投资条款清单(term sheet)、与交易规模相称的尽职调查以及最终文件的谈判。估值、转换折扣、股权稀释、股权归属(vesting)及信息权须进行统一协调设计,并需考虑未来融资轮次的影响。软件及其他关键资产的权属问题需要专门审查。公司架构设计还须考虑创始人退出、违约及公司清算等情形,避免最初约定的经济条件缺乏相应的合同实施机制。
法律服务范围
- 投资条款清单及融资轮次文件
- 可转换借款及转换规则
- 股权归属(vesting)、股权稀释及投资者权利
签署可转换工具是否意味着投资者立即成为股东?
不一定。这取决于所采用的工具类型、适用的法律情形以及转换事件是否发生。转换前投资者所享有的权利须予以明确界定。
编辑日期:2026-10-26
